空调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99.5%
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。共抽查了天津、辽宁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江西8个省、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的13种产品(不涉及出口产品),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.5%。其中,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,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。
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.1-199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》、GB4706.32-200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、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》、GB/T7725-2004《房间空气调节器》、GB12021.3-2004《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》、GB19606-200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》、GB4343.1-2003《电磁兼容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电器的要求第1部分:发射》等标准规定的要求,对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、耐潮湿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结构、内部布线等19个安全、电磁兼容和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此次抽查房间空调器产品的安全、电磁兼容项目全部合格,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%。所检产品的噪声项目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,噪声平均值比标准规定的噪声值低7~9分贝左右。
制冷量是空调器产品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参数,反映了空调器的实际输出能力,也是消费者能比较直观了解到的一个性能参数,其实测值与标称值偏差的大小,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。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,空调器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额定制冷量的95%。本次抽查中,有个别产品实测制冷量低于铭牌标称值的95%。
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,根据产品的能效比将产品划分为5个能源效率等级。1级最节能,2级次之,如此类推,5级最低,为准入等级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能源效率等级标称为4级,但实测能源效率等级只达到5级规定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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